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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wnload PDF (153 KB) 綜合資訊向申訴專員投訴 如果您認為自己受到了新南威爾士省政府機構及其雇員、非政府服務提供機構及其雇員的不公正對待,您可以向我們投訴。我們接受有關以下諸方面的投訴:
另外,對於就兒童保護方面針對政府及某些非政府機構(如學校)雇員的指控,我們還負責對其調查過程的檢查監督工作。 我們調查的行為包括:非法行為、不合理、不公正或壓制性行為、不適當的歧視行為、建立在不良動機或不相關基礎上的行為,建立在法律漏洞或事實錯誤基礎上的行為、以及其他錯誤行為。
如何投訴?請首先與所涉機構聯絡。許多機構設有客戶服務中心,專門處理公眾投訴。 無論何時需要諮詢,請與我們聯絡。如果我們無法為您提供幫助,我們會將您轉介給能夠提供幫助的人士。 通常情況下,應以書面形式向我們投訴。當然,在某些情況下,我們也接受口頭投訴,比如,有關社區服務方面的投訴就可以是口頭投訴。 如果您寫信有困難——由於語言障礙或因傷殘之故——我們可以幫助您……另外,我們還可以為您安排翻譯、傳譯和其他服務。
投訴信應包括甚麼內容?首先,應簡要說明投訴的問題。您所提供的資料應盡可能詳實、充分,以便我們對投訴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出最適當的回應。 撰寫投訴信時,應當說明:
並非上述諸項內容都必須填寫。總體而言,投訴書中應包括全部相關資料,以便我們能夠清楚地瞭解事情的原委。
我們會怎樣處理您的投訴?在權力和財力允許的前提下,我們將受理您的投訴。我們會優先處理嚴重事件,特別是那些可能會影響到他人的事件。如果不能受理您的投訴,我們會告訴您原因。 絕大多數投訴案無需進行正式調查便可得以解決。通常情況下,我們會給所涉機構或個人打電話或寫信,要求其對投訴的情況作出解釋。通過這種方式,許多問題都可以得到圓滿解決。 如果對所涉機構的答覆不滿意,我們可能會對事件進行調查。屆時,我們的調查員會與您聯絡。
調查是如何進行的?第一步我們會要求所涉機構或個人談談對您的投訴的看法,並書面解釋其行為。我們會告訴您他們是怎麼說的,並告訴您我們對其解釋的看法。有些事情可能會在此階段得到解決,我們的調查也就終止了。如果我們繼續調查,那麼可能需要幾個月才能完成最終調查報告。需要繼續調查時,我們會告訴您並通知您可能會出現的情況。 如果調查結果證實您的投訴理由充分,我們會向有關機構及有關的部長報告我們調查的結果。同時,我們也會將調查結果和結論告訴您。 在最終調查報告中,申訴專員可能建議:
申訴專員不能強迫所涉機構採納其建議,但通常所涉機構會接受其建議,如果不接受,申訴專員可以向州議會提交特別報告。 新南威爾士省申訴專員是獨立的和不偏不倚的。我們會公正地處理各種投訴,並向公眾提供免費服務。
誰可以向申訴專員投訴?任何人都可以向申訴專員投訴。如果您不想親自投訴,可以委託他人——親戚、朋友、倡導組織人士、律師、社工。國會議員也可以代表您向我們投訴。
申訴專員會怎樣做我們將高度重視您的投訴。如果您投訴的事件屬於我們能夠而且應該調查的範圍,我們將儘快調查。 如果您的投訴沒有得到調查,我們會將原因告訴您。雖然我們的權力和財力有限,但在這些限度之內,我們會竭誠為您提供幫助。
聯絡詳情Level 24 580 George Street 諮詢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9點至下午4點, 諮詢電話:
02 9286 1000 電話打字(TTY): 02 9264 8050 電話傳譯服務(TIS):131 450 傳真號碼:02 9283 2911 電子郵件: nswombo@ombo.nsw.gov.a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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